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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9月9日讯 (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周明蓉 尤慷临)随着网络通信的普及,微信被赋予了通讯、支付等功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便利,然而,有些不法分子为方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打起了买卖微信号的主意。近日,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霞美中队成功破获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9月3日,南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杨某芬、杨某燕疑似非法注册并买卖实名微信账号,随即会同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霞美中队开展调查工作。

原来,去年11月的一天,家住溪美街道的杨某芬上网时进入了一个兼职微信群,发现了一个轻松的“差事”。这是一个收集实名微信账号的交流群,“买家”将杨某芬拉进几个专门收手机号码的聊天群,杨某芬在群里发布“收手机号可以赚佣金”的广告,有卖号意向“卖家”便会联系杨某芬,经过测试,“卖家”提供的号码若能成功注册绑定微信,作为中间人的杨某芬便能从中赚取好处费,一个账号通常可获利5元至15元不等。

见这份“美差”轻松自在且稳赚不赔,杨某芬一发不可收拾,短短几个月买卖近800个微信号,赚了近8000元。姐姐杨某燕在听杨某芬介绍了这一新的赚钱门道之后,也利用起空闲开始“兼职”,从今年4月份至今,杨某燕买卖了近300个微信账号,获利3000余元。

9月4日上午,民警确认了两人的落脚点,立即收网抓捕。正在操作手机进行微信倒卖工作的杨某燕被逮个正着。

“知道他们拿这些新注册的微信号是去犯罪,但想到来钱快,就忍不住参与了。”经审讯,杨某芬、杨某燕对非法注册倒卖微信实名账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应谨慎保管个人微信号信息,丢失或买卖的个人微信号极有可能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账跑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切勿贪图小利出售、购买个人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涉及个人信息的账户,不要轻信高利诱惑,参与到收购、买卖微信号等活动中,成为网络灰色产业链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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